机关各党支部:
2019年6月机关党支部进行了集中换届选举,现任期届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精神,现就做好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设置及要求
(一)党支部设置
机关党支部原则上按目前支部设置进行,无特殊情况暂保持不变。
(二)班子职数及配备
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其中,纪检委员为必设,可由其他委员兼任。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三)书记配备
1.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
2.机关党支部书记一般由党支部所辖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
二、换届程序
(一)上报请示。各党支部以书面的形式向机关党委提出换届选举的请示。请示的内容为:换届选举工作的时间安排;委员名额及差额比例;书记名额;选举办法等。
(二)酝酿提名候选人。各党支部要充分发扬民主,在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推荐的基础上,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按照多于应选人数20%的比例提出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等额提出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等额提出党支部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
(三)审查批复。机关党委对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考察,并综合考察情况研究批复。
(四)换届选举。各党支部召开换届选举党员大会,听取本届委员会工作总结,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召开新选举产生的党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等额选举产生书记。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由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等额选举。
(五)选举批复。选举结束后,各党支部要将选举结果及委员分工情况报机关党委。经机关党委委员会会议研究后批复。
(六)备案。机关党委及时总结党支部换届选举情况,将选举结果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党支部换届工作在机关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机关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精心组织实施。
(二)发扬民主,严格程序。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民主权利,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办法,规范操作。
(三)严肃纪律,加强监督。要严格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进行选举,严肃选举工作纪律,杜绝一切违纪行为,确保选举工作风清气正,有序进行。
本次换届限于支部任期满3年的,该通知不适用于国际与研工党支部、保卫部党支部、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支部。
机关相应党支部须于9月26日前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2022党支部换届选举材料参考.rar
中共郑州航院机关委员会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