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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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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19     责任编辑:组宣科      来源:机关党委     浏览次数:

机关各党支部:

学校在2022年6月进行了基层党支部集中换届选举,现任期届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精神,现就做好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设置及要求

(一)支部设置

机关党支部原则上按目前支部设置保持不变。

(二)党支部委员会职数与设置

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其中,纪检委员为必设,可由其他委员兼任。

(三)书记配备

1.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

2.由党支部所辖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

二、换届程序

(一)上报请示。各党支部以书面形式向机关党委提出换届选举的请示。请示内容包括:本届党支部委员会成立时间、届满时间,拟于何时举行换届选举,提出下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及选举办法等。

(二)酝酿提名候选人。党支部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意见提出人选,按照多于应选人数20%的比例提出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等额提出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

(三)审查批复。机关党委对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考察,并综合考察情况研究批复。

(四)选举办法。党支部委员会要根据党章及有关规定,制定具体选举办法。内容包括:制定选举办法的依据;大会选举名额及差额数;选票划写方法及认定有效无效的规定;监票人、计票人产生办法等。选举办法需报请机关党委审批同意。

选举采用差额选举的方式。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

(五)选举批复。选举结束后,各党支部要将选举结果及委员分工情况报机关党委。经机关党委委员会会议研究后批复。

(六)备案。机关党委及时总结党支部换届选举情况,将选举结果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指导。党支部换届工作在机关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机关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精心组织实施。

(二)严格换届程序。换届选举是一项政策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机关各支部要按时按期、保质保量地完成筹备阶段和选举阶段的各项工作任务,要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注重引导和指导,遇到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

(三)严肃选举纪律。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禁拉帮结派、拉票贿选、跑风漏气等非组织行为,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确保选举工作风清气正,有序进行。

机关党支部须于6月27日前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附件:党支部换届选举材料参考

中共郑州航院机关委员会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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