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单位、各党支部:
为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和精神文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激发和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工作热情,营造“创文明,争先进,学典型”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2025年继续开展机关“文明科室”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范围
机关所属职能部门各科室(可以是组织意义上的科级机构,也可以是物理空间上的办公室)。
二、创建周期及数量
“文明科室”创建周期为一年,年初提出创建申请进行创建,年底组织验收评定。
按照机关党委发展规划,“十四五”期间总计创建30个“文明科室”,在已经创建19个的基础上,2025年计划创建14个“文明科室”。
三、创建程序
1、各党支部对照文明科室标准,结合实际情况,遴选推荐“文明科室”创建初步名单,填写《“文明科室”创建申请表》报机关党委。
2、机关党委召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 “文明科室”创建名单。
3、各党支部按照文明科室标准,按照制定的创建方案严格要求,指导督促科室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4、12月中旬,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文明科室”标准,采取一定形式,对创建单位进行评比验收,考核分数达到80分以上的,授予“文明科室”称号,颁发“文明科室”标牌,并评出若干“文明科室标兵”进行表彰。
四、“文明科室”标准
(一)环境优美
办公场所卫生整洁, 环境优美温馨,工作人员着装得体,端庄大方。
(二)素质优良
1、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无迟到、早退现象,不擅离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精神风貌良好,工作作风过硬,科室内人员团结协作,互相帮助,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积极向上。
4、遵纪守法,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无影响机关整体形象的人和事,无安全事故发生,无刑事犯罪案件发生。
(三)服务优质
1、流程清晰,工作规范,职责明确,能够较好落实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度,工作效率高。
2、服务热情、周到、耐心,文明用语,工作不推诿,服务意识强。
3、能主动与其他科室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保证校内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五、工作要求
1、各党支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文明科室”创建活动,做好思想发动,抓好落实,对照文明科室标准填写《“文明科室”创建申请表》于2025年12月30日前报送机关党委办公室备案。
2、各党支部对创建活动要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了解科室工作开展情况、群众满意度和职工意见建议,努力改进工作,切实转变作风。
3、对于创建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加以总结和宣传,树立先进典型,形成长效机制,促进机关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4、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科室,直接取消评选资格:
(1)工作人员违反学校相关规定被纪律处分的。
(2)出现工作人员违法犯罪案件的。
(3)科室发生较大责任事故的。
(4)因工作人员的原因影响学校声誉并在学校或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5)发生科室内部及科室之间人员争吵,造成不良影响的。
5、“文明科室”实行动态管理,机关党委负责对授予“文明科室”称号的单位进行日常监督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不符合标准的及时进行调整。
附件:1.文明科室评分标准.docx
2.“文明科室”创建申请表.docx
机关党委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