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单位、各党支部:
根据《关于对“文明科室”进行评比验收的通知》精神,经总结自评、民主测评、实地查看考核、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评定,现将机关第二批“文明科室”验收评比结果公布如下:
1、经领导小组综合评定,第二批11个“文明科室”创建单位验收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2、授予校长办公室秘书科、机关党委办公室、统战部统战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规处规划管理科、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科研处社科项目管理科、财务处报账大厅、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教育技术中心、招生就业处就业服务办公室、协同创新中心综合管理办公室11个科室为“文明科室”称号。
3、授予校长办公室秘书科、机关党委办公室、招生就业处就业服务办公室3个科室为“文明科室标兵”称号。
希望以上单位总结经验,再创佳绩。机关各科室要按照“环境优美、素质优良、服务优质”的“文明科室”标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树立机关良好文明办公形象,为我校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推动学校健康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机关党委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