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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8     责任编辑:冯炯      来源:     浏览次数:

机关各党支部: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启之年,也是学校步入新发展阶段的关键之年。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机关各党支部和机关党员奋发进取、创先争优,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做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校党组字〔20217号)精神及机关党委《关于开展“让党旗在机关服务一线高高飘扬”主题评选活动通知》要求,结合机关党委2021年工作安排,校党委和机关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优秀个人和先进党支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坚持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模范遵守党章,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根据表彰对象的不同类型,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优秀共产党员:模范履行党员义务,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履职尽责,服务师生、奉献社会,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中勇于担责担难担险、作出显著成绩;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优秀党务工作者:认真落实学校党委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热爱党务工作,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党务工作上作出显著成绩;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一般应从事专职党务工作2年或者兼职党务工作3年以上。

先进基层党组织: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坚决服从上级党组织工作安排,有效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二、评选推荐范围和重点

1.优秀共产党员的推荐范围为党员组织关系在机关党委的正式党员,应向机关管理、服务工作一线在岗党员倾斜。党员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或成果者优先推荐;党员在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中评议为“优秀”等次的优先推荐。

2.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范围为担任党支部委员以上党内职务和在党委职能部门、纪委工作的正式党员。

推荐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从严掌握。

3.先进党支部的推荐范围为机关党委所属各党支部,在党支部年度考核中考核等次为“好”的优先推荐。

三、评选推荐程序、办法及名额

1.评选推荐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按照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首先各党支部组织评选推荐,报机关党委,机关党委委员会研究确定机关拟表彰的先进个人,并择优推荐上报学校表彰对象候选人,同时进行考察公示。先进集体由机关党委委员会研究后按分配名额推荐上报。

2.评选推荐原则

党员人数少于10人的党支部最多可以推荐1名优秀个人,党员人数多于10人(含10人)的党支部最多可以推荐2名优秀个人。以上推荐人数包括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之和。

先进党支部评选,在各党支部自行申报的基础上,由机关党委组织评选。

3.评选推荐名额

1)机关党委拟表彰先进个人20名(该项表彰不单独划分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直接从各支部推荐人选中择优评选表彰);

2)机关党委拟评选表彰“让党旗在机关服务一线高高飘扬”先进个人10名(从第一项拟表彰的20名先进个人中择优评选表彰);

3)机关党委评选推荐校级优秀共产党员8名、优秀党务工作者3名(均从第一项拟表彰的20名先进个人中择优推荐)及先进党支部1个,学校将通过差额评选确定校级表彰对象。

以上3项评选推荐同步进行,一次申报,按申报对象类型不同分别填报相应申请表格。(申请表格见附件)

四、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把评选表彰工作作为增强党员责任感、荣誉感和自豪感的重要举措,真正把现实表现和工作业绩突出、师生公认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

2.端正作风,严明纪律。各党支部要合理安排,严把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推荐工作任务;要严肃工作纪律,对未按规定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推荐对象资格;对推荐工作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机关各党支部要通过评选推荐活动,对党员进行一次加强党性修养、改进党风、转变机关作风的教育,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各党支部报送推荐材料:推荐对象审批表、推荐对象先进事迹材料、推荐对象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色背景,无边框,JPG格式,1024像素(高)×768像素(宽))。

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于202163日上午12点前报送机关党委,电子版发送冯炯oa工作便签。

联系电话:61912798

 

附件:1.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

2.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3.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

4.填报说明

 

 

中共郑州航院机关委员会

2021528

 相关表格和填报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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