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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创新案例评选暨党史学习教育先进工作者申报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8     责任编辑:冯炯      来源:机关党委     浏览次数:

机关各党支部:

为全方位呈现机关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情况,深入挖掘、展示、交流机关各党支部的好经验好做法,探索建立健全党史学习教育长效机制,根据《机关党委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工作安排》要求,现就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创新案例评选暨党史学习教育先进工作者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史学习教育创新案例评选

(一)征集范围

面向机关各党支部开展,机关各党支部仅限申报一项,且必须申报。以党史学习教育为主,兼顾“四史”学习教育,在内容、形式、方法等方面进行创新探索,并已初步形成鲜明特色、突出亮点和明显成效的工作创新案例。

(二)主题突出

案例要围绕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要求,以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为目标,以服务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学校改革发展、服务师生员工为落脚点,结合党支部实际,注重工作结合,有较强的思想性、政治性。

(三)贴近实际

案例应当主旨清晰、数据详实、语言生动、有感染力,能够结合工作实际,包括但不限于创新做法与实践过程、具体成效与反响评价等方面。字数不超过1000字。

二、党史学习教育先进工作者评选

(一)评选范围

原则上为机关专兼职党务工作者。

(二)申报名额

按党支部申报,每个党支部申报1名;党员人数超10人的党支部可申报2名。

三、评审与表彰

机关党委将择优评选党史学习教育创新案例优秀奖若干,并给予一定党建经费奖励;机关党委将评选表彰党史学习教育先进工作者若干名,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四、有关要求

(一)机关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及时总结凝练党史学习教育先进做法和特色亮点,努力发挥典型做法的示范效应,持续推动机关党建各项工作创新开展,进一步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该项工作将纳入党支部年度工作考核。

(二)申报党史学习教育创新案例的党支部须填写《机关党史学习教育创新案例申报表》(附件1);申报党史学习教育先进工作者的须填写《机关党史学习教育先进工作者评选申报表》(附件2)。

以上2项材料纸质版各一式两份,于2022年1月4日前报机关党委办公室;电子版发机关党委冯炯OA。

 

机关党委

2021年12月28日

 附件1:机关党史学习教育创新案例申报表.docx

 附件2:机关党史学习教育先进工作者评选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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