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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文明科室”创建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7-04-19     责任编辑: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切实落实机关文明办公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营造优美、和谐的工作环境,树立机关文明形象,努力开创机关工作新局面,经研究,决定在机关开展“文明科室”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文明科室”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机关党委书记任组长,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工会副主席任副组长,机关党委委员、机关工会委员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办公室,具体负责“文明科室”创建活动的开展。

二、创建范围

机关所属职能部门各科室(可以是组织意义上的科级机构,也可以是由办公室划分形成的若干科室)。

三、“文明科室”标准

(一)环境优美

1、科室内卫生保持良好,办公室地面、门窗和办公用品等保持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

2、室内环境优美。墙壁布置合理优雅,无乱画、乱贴、乱挂、乱放现象。

(二)素质优良

1、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政治理论、业务理论学习及各项集体公益活动,科室人员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

2、模范履行工作职责,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处处展现文明的科室风貌。

3、工作作风过硬,科室内人员团结协作,互相帮助,敬业爱岗,乐于奉献,文明向上。

4、遵纪守法,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无影响机关整体形象的人和事,无安全事故发生,无刑事犯罪案件发生。

5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种公益活动。

(三)服务优质

1、科室办事流程清晰公开,能够较好执行“首问负责制”、“亮牌上岗制”和“工作无缺位”等文明办公制度,职责明确,纪律严明,工作秩序井然有序。

2、能够做到担子主动挑,工作争着干;工作不推诿,责任敢承担;困难不回避,矛盾能化解;大局观念强,工作效率高。

3、能主动与其他科室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保证校内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4、服务热情、周到、耐心,切实做到“不让领导布置的工作在我手里拖延,不让正在处理的业务在我手里积压,不让各种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来科室办事的同志在我这里受到冷落,不让单位的形象在我这里受到影响”。

(四)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科室,取消评选资格:

(1)工作人员违反学校相关规定被纪律处分的。

(2)出现工作人员违法犯罪案件的。

(3)科室发生较大责任事故的。

(4)因工作人员的原因影响学校声誉并在学校或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5)发生科室内部及科室之间人员争吵,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评选程序

1、“文明科室”创建活动每年开展一次,每年年初各党支部结合实际情况,对照文明科室标准,推荐至少1个科室进行“文明科室”创建,并填写《“文明科室”创建申请表》报送机关党委办公室备案。

2、各单位、各党支部按照文明科室标准,严格要求,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3、每年12月份,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评选标准,采取一定形式,对创建单位进行评比验收,考核分数达到80分以上的,授予“文明科室”称号,颁发“文明科室”标牌,并评出若干“文明科室标兵”。

4、“文明科室”实行动态管理,机关党委负责对授予“文明科室”称号的单位进行日常监督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不符合标准的及时进行调整。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文明科室”创建活动,做好思想发动,抓好各项措施落实,为推动我校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作出贡献。

2、文明科室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不定期对各科室创建活动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了解各科室工作开展情况、群众满意度和职工意见建议,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3、对于创建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加以归纳、提炼、总结和宣传,注意发现和树立先进典型,并形成长效机制,促进机关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附:1、文明科室评分标准.docx

  2“文明科室”创建申请表.docx

机关党委机关工会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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